透析治疗
每月透析治疗费用,每人门诊血液透析约40万日元,腹膜透析(CAPD)约30万~50万日元。透析治疗费用较高,但有公费医疗补助制度可减轻经济负担。完成必要手续后,可使用以下制度。
对于需长期持续治疗且医疗费用特别高的疾病,设有特别制度,将自付上限额降低至1万日元(进行人工肾透析的高收入慢性肾衰竭患者为2万日元),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。
长期特例适用的特定疾病已由法律指定。
自立支援医疗制度是为减轻或消除身心障碍而提供治疗时,减轻个人医疗负担的公费医疗制度。
精神门诊医疗:依据精神保健福祉法第5条,患有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,需持续门诊精神医疗者
康复医疗:依据身体障碍者福祉法,持有身体障碍者手册,且通过手术等治疗可确实改善障碍者(18岁以上)
育成医疗:身体有障碍的儿童,通过手术等治疗可有效改善其障碍者(18岁以下)
自立支援医疗制度是为减轻或消除身心障碍而提供治疗时,减轻个人医疗负担的公费医疗制度。
居住在大阪府内各市町村,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。
在居住地的市区町村窗口申请后,将发放“重度残疾人医疗证”。在大阪府内的医疗机构出示该“医疗证”即可,仅需支付部分自费金额即可接受医疗服务。但在以下情况下,需先在医疗机构支付全额费用,之后凭收据到市区町村窗口申请退还扣除自费部分后的医疗费用。
自2015年1月1日起,《关于难病患者的医疗等相关法律》生效,基于该法律的医疗费补助制度开始实施。对于难病(发病机制不明确、且无既定治疗方法的罕见疾病,且需长期治疗),国家指定疾病(指定难病)患者可获得医疗费负担减轻,补助其自费部分的一部分。
患有指定难病(符合厚生劳动大臣规定的诊断标准)的患者,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
根据难病法,医疗费助成会根据所得状况(市民税课税情况等)设定月度自付上限。该月内医疗费用(多家医疗机构、药局、居家护理站费用合计)超出上限的部分由公费补助。同一家庭中若有多名指定难病或儿童慢性特定疾病受助患者,自付上限将按人数分摊。
福利医疗费补助制度旨在通过为重度残疾人、单亲家庭及婴幼儿提供医疗费用部分补助,减轻经济负担、便利就医,从而促进健康及福利。政府对各市町村给予补助。